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办事公开指南

序号服务内容服 务 标 准服 务 程 序 和 时 限
1供水水质根据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(GB5749—2006)》执行,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、化验和分析,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国家标准的95%以上。接到用户对供水水质的投诉,化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调查分析,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。
2供水调度及供水压力合理调度,确保连续不间断供水。城区主干管末梢供水压力不低于0.14兆帕。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在电视、报纸上通知或电话通知,以及在停水区域张贴通知告知用户;突发性停水,在停水同时下达停水通知。接到用户对水压不足、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谘询,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3工程安装严格执行给排水施工规范,做好施工记录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在接到安装任务单和用户工程预付款后,具备施工条件,10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。
4抄表收费抄见率98%,准确率99%以上,按照肇高物价[2009]3号文的标准收费,营业人员上岗佩戴标志,规范服务、文明礼貌。按时抄表,居民用户每两月一次,单位户每月一次(每月最后五天为抄表期)。 次月1-15日为交费期。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计收水费,并接受用户对水量、水费的查询。
5用户接待受理用户用水申请,按规定办理用水手续,接待人员主动热情,挂牌服务。办理用户用水申请,介绍办事程式,宣传供水规定,符合接水条件立即受理登记。
6用水报装严格按照设计规范,保证设计与安装质量。符合供水条件且报建资料齐备的,3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查勘,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,编制并完成预算。
7试压验收严格执行给排水规范,做好管道试压、清洗、消毒,确保工程验收质量。工程安装结束, 7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压验收,试压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竣工报告。
8水表计量与水表检测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范要求的水表;定期对水表进行轮检,确保水表运转正常。按规定做好水表的首检、轮检及更换表工作,确保水表符合规范要求。
9供水服务热线对用户热忱、礼貌,认真处理用户投诉,确保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处理率为100%。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(0758—3646486),受理供水方面谘询、维修、抢修、服务等问题;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、分类,及时解决用户建议和意见。
10监督和投诉用户可以以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。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,并在3天内予以答复。

附件:
肇高物价[2009]3号
关于同意执行供水价格新标准的批复